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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杨杰建议:优先推动与个人无关的非敏感数据交易流通

在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杨杰提出有四大问题制约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发展





  5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移动处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董事长杨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如何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更好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在全国“两会”上,杨杰的另一个建议是围绕5G展开,他建议强化5G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5G发展合力;多措并举破解5G成本难题,加快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建立健全5G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鼓励和引导5G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鼓励和引导5G融入各行各业创新发展,赋能实体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在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杨杰提出有四大问题制约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发展,并根据这些问题,从优先推动数据交易类型、加强技术保障、构建安全数据交易体系、完善法规政策及监管体系、完善公共治理相关数据的流通应用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建议。



  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需求迫切



  杨杰认为,系统推进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的内在需要。与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市场体系相同,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应包括完备产权制度、科学标准规范、统一交易平台、完善治理机制等四方面。但相比其他要素,数据具有非实体、可再生、易复制、易流通、外部性、非竞争性等特殊属性。同时,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新的作用机理,基于全量数据的深度学习将在新需求发现、基础理论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数据的特殊属性和新作用机理,一方面使得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更为显著,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全新动力和强劲动能;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相关方权益保障难、重复冗余数据存储流通成本高企、数据安全及白噪声带来实体世界的重大风险等新问题。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优势,有效应对数据要素新问题,必须系统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我国现阶段对于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需求迫切。这既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倍增、叠加作用,尽快将我国超大规模数据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提高决策能力、丰富治理手段等作用,助力解决我国作为超大规模国家所具有的复杂多样问题,保持国家健康平稳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通过行政手段短时间内实现通信网络大数据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政府及行业数据的流通融合,有力支撑流动人群疫情态势研判、防疫精准施策,展现了数据流通蕴藏的巨大价值,同时也彰显了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必要性,以市场手段实现数据常态化流通,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



  总体而言,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数据要素特征规律,从产权制度、标准规范、交易平台、治理机制等四方面同步着手,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形成体系化优势,对于助力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速抢占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



  四大问题制约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发展



  杨杰调研发现,我国在建设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面已经开展了多个区域性试点,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但在产权制度、标准规范、交易平台、治理机制等四方面仍存在相应问题。



  一是产权制度方面,数据要素产权属性尚未清晰界定,相关方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相关主体的数据及衍生数据使用权、排他权和处置权等权责不明确,数据不敢用、过度用等现象并存。



  二是标准规范方面,部分数据流通关键标准缺失,难以支撑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流通。



  数据质量规范标准、数据价值量化标准都比较缺乏。



  三是交易平台方面,尚未形成多级联动体系,制约数据交易规模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我国已有多个地方性和行业性的数据交易平台,但缺乏国家级平台,相关方参与积极性不高。此外,各交易平台缺乏统筹联动,数据孤岛现象广泛存在。



  四是治理体系方面,治理机构及机制不完善,难以充分满足市场发展和重大事件防控需要。



  缺乏国家级数据要素市场管理机构,面向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不完善。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时,表现出部分数据开放共享不充分不及时、不同地区数据平台建设水平及调度能力存在差异等问题,数据的应急处突支撑效果尚有提升空间。



  五方面协同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杨杰从优先推动数据交易类型、加强技术保障、构建安全数据交易体系、完善法规政策及监管体系、完善公共治理相关数据的流通应用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优先推动与个人无关的非敏感数据交易流通,助力各行业转型升级。



  应加速政府数据流通应用,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加速产业链上下游层面社会数据流通,减少信息不对称;加速跨行业层面社会数据流通,以数据融通推动各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速面向科研创新的数据流通应用,通过政府数据、社会数据等多维数据与人工智能结合,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分析应用在基础理论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引导鼓励社会各类创新主体加快数据交易流通相关技术研发应用,强化技术保障。



  加快5G、边缘计算、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全面提升数据传输、存储、计算、分析能力,提升数据交易流通应用效率;加快量子加密技术的开发应用,解决数据交易流通中的安全保密问题,确保数据安全;加快区块链技术在数据交易流通中的应用,确保数据流通可溯源,解决数据交易流通中数据非授权复制和使用等问题。



  三是构建安全高效的数据交易体系,支撑数据要素跨行业、跨地域流通。



  包括加快制定数据交易应用相关标准规范,加快建立分级别、分领域的数据交易平台体系,探索推动数据要素跨境交易流通。



  四是完善法规政策及监管体系,确保数据交易流通健康有序。



  首先要推进立法,加快数据确权,明确数据采集权、控制权等核心权属,厘清相关方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其次,建立健全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完善数据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再者,健全数据要素流通应用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涵盖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平台企业等在内的分工协作治理体系。



  五是完善公共治理相关数据的流通应用体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公共治理相关数据的规范标准建设;加快公共治理相关数据的开放应用;建立公共治理相关数据流通的协同考核、追责问责机制。